前一篇關於我的「複式行銷」部分,引起一位網友的回應,我個人覺得,他有看出其中的玄機與保留,因此,我願意再寫一篇作「進階版」的說明 ........
........ 在前一篇中,我有提到一個概念,就是為了達到行銷企劃的「目標」,我們可以把「手段」作不同程度的切割 (或說分配) ....... 因此,我們可以把「複式行銷」的數學列式再改寫為以下模式:
AW + BX + CY + DZ + .......... = 預計營收目標
承前一篇所言,A、B、C、D 代表的是「預算金額的分配」,也代表某一個「數値」;而 W、X、Y、Z 則是代表「各式的廣告媒體」。 再者,A、B、C、D 的「値」可以為「零」,也就是代表在該媒體沒有投放預算;而 W、X、Y、Z 則沒有「零」不「零」的問題,因為只是代表「某個廣告媒體」。
其中的「手段」部分,就是 W、X、Y、Z 所設定代表的「各式廣告媒體」。現在,問題來了!W、X、Y、Z 只能設定為「各式廣告媒體」嗎?難道行銷就只能包含「廣告宣傳」嗎?
.......... 當然不是!因此,W、X、Y、Z 也能設定為「各項改變」!因為我先前已提過,我們的目地是為了達到行銷企劃的某個「目標」。
譬如說,你原有的「產品設計」,營收上限就只能到 500 萬,那如果你要成長到 1000 萬,那就只能再針對「產品設計」作改良,希望可以再突破成長到營收 1000 萬。
換個角度想,如果你是因為「銷售通路」而營收上限就只能到 500 萬,你如要成長到 1000 萬,那就只能再針對「銷售通路」再作出修正。
當然,我覺得不是所有修正都需要「花費」,且有些修正是「方向性」的問題,有點類似「企業轉型」類的話題,而以行銷的話術而言,那是「定位」的問題。
因此,總結以上的言論,「複式行銷」的基本概念為 ....... 為了達到行銷企劃的目標,可以把「手段」作不同程度的切割 (或說分配) 。在廣告宣傳上,我們要求的是「創意展現」或是「細膩程度」的呈現,而絕非媒體的選擇投放而已;在產品設計上,我們希望達到的是「不斷修正」與「設計創新」........
總結的來說,「複式行銷」為的是解決「某部分的問題」或「某個時機點的問題」。
其實這樣的解決策略,是有點類似「科技地圖」的涵義與呈現方法,只是我們比較偏重「行銷面」的問題解決,而不是傾向產品設計或技術類的延伸 ......
今天,剛好看到網路巨人-李開復接受英國「金融時報」專訪時的內容,他有提到,企業必須衡量包括各項因素的成功方程式,包括對中國的感受、成功的把握、市場的獲利程度、自身策略的彈性、以及資金的多寡等因素。
我想,「複式行銷」的基本精神也在於此,也就是說,行銷的角度不應該只著重在「宣傳」,也有可能要著重在「產品力」,也可能要著重在「對週遭環境的認知能力」..... 因為,「複式行銷」的目的只在於 ......... 解決「某部分的問題」或「某個時機點的問題」罷了。
最後,我想到了一個之前曾拜訪的客戶,他們是作「金屬筆」的製造商,他們由先前的代工角色,逐漸轉型成為「禮贈品」製造商的角色。而這家公司也有所謂的「設計」與「製造」能力,因此,老闆也可以為客戶量身訂製客戶想要的產品 ........
可是,由於此產業跨入門檻低,因此同業競爭者眾,且競爭壓力不光是台灣,連大陸與印度都有許多跨海來競爭的同業,因此,這家台製的「金屬筆」製造商在價格戰的競爭上完全沒有優勢 .........
說真的,在我去拜訪這家客戶的時候,我能感受到這家廠商負責人對未來的失望與落寞。
因此,如果這時候,有人告訴他有某一個媒體廣告是可以突破僵局,帶進業務量的,他一定會給你吐槽,因為這個產業的競爭狀況與成長曲線,的確讓人感到憂心 ........
不過,很幸運的 ........ 就在我拜訪這一家客戶的前一天,經濟日報有報導韓國進口的「造型筆」,一枝賣價約NT$200元,雖然價格高,但仍是有許多年輕人爭相購買。而所謂的「造型筆」就是有點類似最近 7-11 的「哆啦A夢時光筆」。
在這個案例中,我覺得讓這家業者持續發展的關鍵並不在於「宣傳廣告」,而是在產品的「創新發想能力」。換言之,如果要我替這一家公司研擬一份「業績成長1000萬的企劃書」,我就會把重心放在「產品創新」部分,再根據這一個中心原則,把適合開發的產品造型作延伸探究 ......
再回過頭來看,這一家廠商是「金屬筆」的製造商,也自詡為一家「禮贈品」的製造商,那什麼才是他們的核心價值呢?我想,絕對不是「製造」,也不是「業務能力」,而是一份讓人驚豔的設計能力吧~~
也許你會問,那企業「行銷問題」是不是除了宣傳廣告以外,大部分都是產品問題?我坦白說,按照「複式行銷」的中心原則,我並不會把問題預設範圍,必須先看看問題到底在哪裡?看看什麼才是問題的根源?
講到這邊,我已經約略說完我所認為的「複式行銷」的基本精神,也希望將來有一天,可以再把「複式行銷」的其他篇章說明,再分享給大家 .........
Dere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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