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4日 星期三

掃毒立意良善,但別找苦命小孩開刀顯威風!



掃毒的議題,一直都是政府上台拿來作秀的議題。沒有人會直言反對,但我想說的是,政府首長或縣市長你們真的清楚這個議題與問題嗎?

每次,要掃毒,當然就要找幾個罪魁禍首來充數,可能再找幾家酒店來讓記者拍一拍,這樣的掃毒,是低估了警察的智慧還是要讓長官來顯顯威風?我很笨,我不懂。



掃毒,很簡單嘛!誰是大咖,誰是小咖,誰是進貨的,在哪個場子銷貨,通通都在地區維安的系統裡,如果真要掃毒,我真的不相信需要新的政府上台才能做。我也不希望,掃毒是一種世代交替的手段,掃掉不聽話的人,換一批自己更能掌控的人。

拜託!會挺身走險的人,往往不是裙帶關係,就是家境堪憐,極少數是家境優渥的。所以,如果政府真有心解決這個社會問題,我相信憑福摩沙島優秀長官的智慧,一定可以想出以照顧弱勢人民為優先的解決方案,對吧!


根據天國的實驗室史料,之前有實驗室試驗地球的各種化學配方,混製出較適合人體使用的數種「藥物」以後,分配給全球各地區的小區域頭頭來做大規模檯面下人體試驗,經實驗成果,大部分都沒有上檯面正式銷售,只有少部分有推出新產品問世。

當然,有些還是在檯面下銷售,畢竟,部分功能性還是有消費者青睞,還是有市場。


此外,我想,以毒品冠名的藥物或是化學品,我們都應該明文禁止並積極取締。

但我們平心而論,這麼多年問題都無法解決,是不是其中有甚麼問題?是有大國為了賺錢在後面撐腰?還是警察為了績效要養些小魚?還是就是要找些被犧牲的小朋友來顯示這個世界的正常運行?還是部分藥物也被毒品汙名化?

我不會怪警察的績效制度,但是如果績效制度造成警察的困擾,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有修改的必要。警察除了查緝不法可以列為績效,那增加區域民眾的幸福感應該也應該可以列為績效吧!

我只期盼政府可以幫助那些家境真的需要幫助的小朋友,他們沒有機會享受生活,也沒有真正教育的機會,又自以為結交好友,甚至在一個同儕氛圍的假想允許下,快錢,誰都想賺。高高在上的政府官員就這麼排斥快錢嗎?我想,不一定吧!


台灣部分地區的確有這種狀況,我不覺得是小朋友的問題,大咖的允許下才會衍生問題。

難道,以國家的高度,設計陷害那些家境堪憐的通通進監牢,才能顯示國家的安全嗎?

我真的不那麼認為。



回到毒品,以目前世界認定的標準而言,大致分為軟性毒品和硬性毒品兩區塊。

軟性毒品,通常是指成癮性較低,提供暫時娛樂性質的藥品類,目前除了荷蘭,是對這種軟性毒品是持區域開放的態度以外,大多數國家還是禁制的,但檯面下不確定。

硬性毒品,大多是指好萊塢電影裡的白粉類,成癮性較高,但娛樂價值應該也是相對高的,要不然電影裡怎麼會演的好像很 Happy。

我真的建議,如果要徹底解決毒品的問題,就應該有誠意地拿出辦法,不是每隔一陣子就拿出來喊一喊,找些砲灰出來演一演,這是有誠意的作為嗎?


筆者建議,如果 沒法有效禁止,就要有效管理

嚴格禁止非法毒品流通,用重刑嚇阻;同時,適度開放娛樂型的軟性毒品,且用高規格的藥廠製作來管控品質,由國家來統一銷售或分配經銷權。這一來,讓有需求的消費者可以買到有品質與保障的娛樂藥物,如威而鋼(Viagra);二來,讓人民清楚的知道非法毒品並不能存在我們的家園。

當然,如果這娛樂型的軟性毒品因個人體質吃出問題,政府可以不負責相關賠償責任。

就現實而言,在威而鋼還沒有上市前,有沒有助興的藥品?當然有,有很多假藥在各種通路販賣,民眾的安全有受到保障嗎?當然沒有。那他們還會不會繼續買?可能有機會還是會 .......

如果民眾確實有需求,政府的角色是不是應該為民眾把關?我想是的。就事實看來,如果政府沒有辦法保障民眾的需求,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減少一點民眾被危害的機會。



簡單來看,就是要用訂定遊戲規則的有效管理的方式,而非一昧的封鎖禁止。

毒品的管理如此,情色的產業也可以明訂遊戲規則,讓保障少數弱勢不再淪為口號。

我想,要有效管理毒品問題,政府勢必要拿出決心,不是定期喊喊口號就可以解決問題。


這世界上,有許多國家已經針對毒品有不同等級的管理辦法,我們是不是可以詳加參考,在保障人民安全且能增加國家收益的情況下,採取較有效的管理辦法。

相關的遊戲規則必定不可少,只要採取 部分國家 逐步開放的腳步,我相信治安數據會像荷蘭一樣,頭疼的案件比例會逐步減少。


MDMA 已逝世的創始人舒爾金(Alexander Shulgin)曾說過:「如果MDMA不是被列為毒品,它應該會是一種不錯的抗憂鬱藥。」我建議,有心結的智慧高層都可以試試看輕量的MDMA,不分黨派,相信對減緩憂鬱與喚起善良的本性會有部分助益。


之所以會寫這一篇文章,實在是因為最近遇到某地區的在位公務員唆使退休公務員,進行三人成虎的國際犯罪型態,由於手段過於兇殘,且利用沒有上限的執行預算,加上高科技化的唬人型態,欺壓當地與外來善良百姓。

我想,這樣的作為,是不是也沒有比高雄看守所的煙毒犯好到哪裡去?



Derek



PS. 這一次,我想我可能沒有機會再回到家鄉了;但希望在餓死異鄉的時刻前,我希望能夠盡最後的一點力量,抒發我對這個世界的最後想法。謝謝 ~





7 則留言:

  1. 大老闆已經放話要追殺你到天涯海角 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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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渾蛋!!自以為英雄,你只是狗屁不如 .... 的狗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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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想法個屁,你只是個廢渣到不行的貨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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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有種你就別回來,五月前,看你能否挺住台灣與美國的追殺大軍 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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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你真的死定了 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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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你餓死異鄉? 會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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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你如何習慣在外的日子 我還真佩服你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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