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牌價值,是這幾年炒的沸沸揚揚的,我相信,這背後的存在價值,絕非一朝一夕可促成,以前,就有很多的行銷書籍在討論全球十大品牌的背後共同點,我想,這絕非單靠廣告就可以實踐的吧!
Google今年是第二次得到全球品牌之冠,其實質的意義,還是在消費者的使用模式上吧!至此,這也是我一直在提醒客戶注意的地方;廣告是幫您推廣產品或服務,但深究最後的購買行為,還是建構在自身的產品價值上吧!當然,把產品放在對的地方,對的時間點,也都是有幫助的喔!
當然,我知道你會想知道到底前十大品牌是哪些?請見我轉載的新聞:
感謝:【聯合晚報╱編譯范振光/綜合報導】
市場研究及顧問公司Millward Brown評選2008年度全球一百大品牌,搜尋引擎龍頭Google以861億美元的品牌價值連續兩年高居榜首。
Google品牌價值去年大增三成。該公司上周公布第一季財報淨收入成長31%
奇異公司位居第二,品牌價值近714億美元;微軟第三,品牌價值將近709億美元;可口可樂第四,品牌價值582億美元;中國移動位居第五,品牌價值超過572億美元。
前十名其他品牌依序是IBM排名第六,品牌價值553億美元,成長多達65%;蘋果拜iPhone、iTouch之賜,從去年第16名跳上第七名,品牌價值552億美元,成長123%。麥當勞排名第八,品牌價值495億美元,增長49%;諾基亞第九,品牌價值440億美元,增長39%;菸品業者萬寶路從第六掉到第十,品牌價值373億美元,比去年下滑5%,是前十名中唯一縮水的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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